实话实说,鸿茅药酒跨省抓捕谭秦东医生这事情给我还是带来不少启示的,有必要记录一下,希望对别人也有参考作用。
一
谭医生在 2017 年 12 月 19 日在美篇上发的帖子,而 2017 年 12 月 22 日,鸿茅国药有限公司一员工受公司委托就报案了。前后只有三天。互联网公司办事儿都没这么快。
凉城县公安局的《起诉意见书》称谭医生在微信群和朋友圈都发了该文章。是微信群里有鸿茅药酒的人?还是朋友圈有鸿茅药酒的人?或者就是通过舆情监控系统发现了谭医生的文章?
我的问题是,鸿茅一方发现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是什么?现在不少企业都有自己所谓的舆情监控,像鸿茅药酒这样「在过去 10 年间,据不完全统计,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、辽宁、山西、湖北等 25 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,违法次数达 2630 次,被暂停销售数十次」的企业,舆情监控系统肯定少不了,但是,连美篇这样一个只有 2000 多个阅读的帖子也能监控到?监控到之后 3 天之内企业就收集好证据和信息去报案了,这决策流程和工作效率也是够高的。
二
凉城县公安局的《起诉意见书》称:
谭秦东在微信群连续转发「毒药」 一文 10 次左右,网站点击量 2075 次,美篇 App 有 3 次访问,微信好友有 250 次访问、微信群有 849 次访问、朋友圈有 720 次访问、其他访问 253 次、被分享 120 次。
自媒体有没有商业价值?我认为是有的。你看,加起来 2075 次的阅读,就能造成鸿茅药酒声称的 140 多万损失。这要是一篇十万加,乖乖,还不毁掉几万亿?
以后,商业公司找自媒体写广告,请参考这个价格。
3+250+849+720+253=2075
对微信的数据统计功能也提出批评。为什么凉城县公安局可以详细的统计出微信好友访问多少次,微信群访问多少次?你们咋就做不到这个统计粒度呢?
三
我去搜索引擎里搜了一下以前没听说过的美篇,在 Google 搜索框输入「鸿茅药酒 site:meipian.cn」,还真发现一些有意思的事儿。这种写文章的地儿几乎成了虚假广告和骗子大师们的营销圣地。
从理论上讲,上面这句话,也可能有跨省被抓的风险。
四
谭医生文章标题所用的「毒药」一词,说实话我认为是有操作不当之处。谭医生不是一个标准的自媒体人,他的号到案发也才 5 个粉丝。可以看出,他对写文章是没什么经验的,他自己也承认用这个标题是为了「博眼球」。
但是啊,「博眼球」有时候会越界的。有不少自媒体写文章也会有这种问题。前段时间也有不少自媒体被企业告,基本上企业都能告得赢,为什么呢?挑文章里的漏洞太容易了。且不说不少人写文章抑制不住主观的推断,就是你引用数据有纰漏,或是措辞不当,都可以被企业告赢。
五
谭医生被抓,几个月媒体没动静。为什么?因为,两会期间,这类事件不允许报道。要不,3.15 晚会也是个合适的契机,不过,估计鸿茅药酒没少给央视广告费。
取保候审前被关押了 97 天,确实是好运气里的坏运气使然。
六
媒体对谭医生律师的采访,有个细节值得学习,口述笔录要仔细看,看完确认无误再签字,因为多一个字少一个字,标点符号的不同,都可能影响口述者的意图。不经历这种事情,怎么会知道?还不是办案人怎么说你就从命?
如果糊里糊涂签了字,就完全陷入了被动。关注这种事情,也算是一个学习的过程。
七
即使相信司法从宏观层面是公正的,但是,如果没有媒体和舆论的监督,这个微观的案件绝不可能有反转。最后结局很可能是谭医生糊里糊涂的被判刑,再加上一笔罚款。一个中产、知识分子因为一个偶发事件瞬间沦为社会底层。
要不的话,怎么会跨省上门抓人?怎么会立案?怎么会关了几个月?这事儿,真没地儿讲理去。
八
这种事情会不会再次发生?会。可能此时此刻,就在发生。如果这个事件最后糊弄过去,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,没有对滥用职权者的处罚,没有追责,以后就还会发生。
公权力被企业随意驱使,公检法成了企业的家奴。为什么这么说?抓捕谭医生的过程里,一行人从北京开车到内蒙,鸿茅药厂的司机对警察说:「你们少抽烟,我们领导不喜欢烟味,他的车上从来不准其他人抽烟。」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语气?反正我觉得挺霸气。嗯,吸烟有害健康。
九
谁给鸿茅药酒做过广告做过代言人?谁赚过鸿茅药酒的钱?谁给鸿茅药酒背过书?谁给鸿茅药酒站过台?
留给我们的问题是,该怎么保护自己呢?
题图:GFDA №1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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