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几年来,我常常对朋友表达这样一个观点:尽量不要与人讨论社会议题,因为在我们身处的环境中,因为大多数基本概念都被歪曲和混淆,所以总会陷入鸡同鸭讲的境地。
比如谈及「自由」,许多人第一反应就是「没有绝对的自由」。这句话本身没有错,但错在他们将「自由」等同于「为所欲为」,对现代文明意义上的「自由」一无所知。
又比如「辩证」,许多人的理解就是「凡事有好有不好」。这句话当然也没有错,但说这话的人往往将之绝对化,无视个体的不同需求。
「平等」也是一个常被歪曲的词,许多人将之理解为「绝对平均」,但现代文明所定义的平等,是一种底线式的平等,即维护社会个体的基本权利,人人的尊严都能受到尊重。国家作为政治共同体,有责任照顾弱势群体,提供社会保障,实现分配正义,但这并不等于「均贫富」。
政治哲学家迈克尔·沃尔泽以对分配正义的研究而闻名,也是复合平等的倡导者。所谓复合平等,简单来说就是「不同的物品应遵循不同的分配原则」。沃尔泽归纳与证明了三种不同的分配原则,即市场交换、需要与应得。不同的物品应遵循不同的分配原则。
沃尔泽认为,从古希腊到当代社会,从亚里士多德到罗尔斯等人,他们对平等的关注仅仅集中于分配过程中的分配者和接受者,即以单一抽象的分配原则来分配物品,但却忽视了分配物品所具有的社会意义。
社会意义的影响无处不在,比如它决定着正义与非正义的分野。
罗尔斯认为正义即平等,但沃尔泽认为,这种平等观是一种简单平等,必然导致新的不平等。假如一个社会的分配行为是按照物品的社会意义施行,社会才是公正的,反之则是不公正。
在沃尔泽构想的分配体系中,「自主」非常重要。比如一个开放的市场,能让人们在合法状态下自主赚钱,它就是平等的。如果一个市场总被权力左右,甚至完全变成计划,那么就必然存在权力的寻租和各种短缺,也会制造各种不公平。
在《正义诸领域》中,沃尔泽讨论了市场、公职、休闲时间、教育和政治权力等领域。如今看来,其中很多观点理应是文明社会的常识,但对于许多人来说可能是认知层面的天堑。
比如市场交换,永远存在成功者和失败者。有人会认为,这就意味着不公平,所以呼吁「平均主义」,但这种思维一旦落实,就会制造巨大的倒退。个体在市场交换中的成功和失败,其实都是正常的(前提是真正的市场,不是被权力左右的不够充分的市场)。失败并不意味着个体在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上的公民资格的贬值,需要的是社会救济和保障,也就是社会再分配的意义。
所以沃尔泽指出,与市场相关的有三种再分配;市场权力的分配、通过税收的再分配、产权与所有权权利的再分配。
公职领域的平等追求,如果按照罗尔斯的理论,所有社会公职都应该向人们平等开放,每个公民都应有公平平等的机会原则。但任何一个有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,在实际操作中,这是一个竞争过程,政府会界定竞争者的资格门槛,所以个体要想进入这个公平竞争的领域,首先要达到资格要求。
所以,罗尔斯所希望的平等,在现实中无法实现,许多不平等反而是正常的,比如个人天赋和学历的差异。沃尔泽的复合平等,则放在了公职的权力上,即将公职人员的行为限定于公职目标,限制其特权,这也是避免专制与暴政的有效手段。
无论市场还是政治权力,它的分配都需要基于社会成员的契约。这种契约是道德约束,用于将强者与弱者、富人和穷人联系在一起。这本质上也是自由精神的体现,即自由基于契约——而不是许多中国人曲解的“自由就是为所欲为”。
这种自由的基础,是对权力的限制。